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工程保函合作机构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保函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保函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至二家社会机构合作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三明地区注册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具有五年以上融资担保资质,三年以上的工程保函业务经验;
(三)有与本市金融机构开展工程保函业务合作经历;
(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法律诉讼,未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五)其他公司认为需要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工程保函合作申请书及合作方案;
(二)依法持有省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章程;
(四)金融机构的保函合作协议;
(五)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材料;
(七)风险控制机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公司认为需要的材料。
请申报机构按以上顺序,将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申报材料需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
三、报名方式
(一)申报机构请携带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至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十五层。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98-5176007。
(二)报名日期: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6月5日下午五点止(正常上班时间)。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文件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合作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当有一家以上申报机构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根据申报机构资质情况、信用状况等条件,择优选择二家机构作为工程保函合作方。当只有一家申报机构符合资格条件的,该申报机构自动获得我司合作资格。
(三)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外,由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